力合微: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8 00:38    点击次数:143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8036        转债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 修正“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0号”文同意注册,深圳 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期 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9年6月27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5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力合转 债”,债券代码“118036”。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力合转债”自2024 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3.78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 “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9日起调整为43.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力合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公司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2 月 2 日起调整为 36.0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力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自 2025 年 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30.67 元/股)的情形,触发“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 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力合转 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力合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本次 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力合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 “力合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